青海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十五”期间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也是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几年。几年来,我省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本着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大局,以人为本,立足实际,放眼未来,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大力推进全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坚持不懈地朝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方向迈进,努力构建一个和谐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这期间,我省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是治理速度加快。“十五”期间的几年内,全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17km2,平均每年治理 829km2,比“十五”以前年均治理343 km2提高了2.4倍。
二是以省会西宁市为重点的城镇周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根据青海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水土保持工作以重点城镇周边为主,以人口集聚地周边为主,努力改善城镇周边生态环境的精神,我省开展了以省会西宁市为重点的城镇周边水土流失治理工作,长期威胁西宁市安全的瓦窑沟、大寺沟等生态水土流失严重沟道得到了综合治理。
三是生态修复工作进展良好。按照中央治水方针和水利部党组治水新思路,我省积极调整工作思路,依靠大自然的力量,开展生态自我修复工作,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2004年,省水利厅积极做好同农牧部门的协调工作,水利和农牧部门携手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全省在六个县实施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从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和封禁设施建设两个方面着手,以建立健全生态修复政策、法规体系为重点,以设置宣传牌、网围栏封禁设施为辅助,加大宣传力度,颁布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加强管护措施,不断扩大保护面积,加快植被恢复速度,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十五”期间的几年共完成生态修复面积423km2。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快速推进和生态修复工作的大力开展,不断地改善了水土流失区农村牧区生产条件和群众的生活条件,改善了农牧区的生态环境,提高了当地的粮食产量和农牧民收入,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得力。为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项目区各县都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展计划局、财政、审计、水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黄河水保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水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明确和落实有关部门的责任,遇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为水土保持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成功的技术路线,尊重自然规律,以小流域为单元,突出沟道工程,因地制宜,集中连片、规模防治、整体推进,建设合理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比如,我省大通县结合其他生态建设项目,集中、规模治理,已在洪水沟流域、寺沟流域逐步完成沟道工程体系和综合防治体系;西宁市北山流域针对沟道侵蚀严重、泥石流频发的特点,集中安排布设谷坊和淤地坝,形成沟道防治工程体系,有效控制了泥石流的发生,市区水土流失严重的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是深入推行工程建设“三项制度”。全省水土保持项目普遍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工程监理制,积极推行了“招投标”制和“议标制”。建立健全了“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西宁市、大通县、互助县等重点治理县对谷坊、淤地坝等工程实行招投标和议标,选择技术力量强的工程队,保证了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四是加强科技推广,提高水土保持科技含量。根据我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缺水的实际情况,在水保造林种草中,项目区各县普遍推广应用了FA旱地龙、根宝、保水剂、ABT生根粉等抗旱新产品、新技术,积极实行科技造林,提高林草成活率。
五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引进专业队伍进行治理。在重点水保项目和重点措施上,各项目县在群众治理的基础上,探索引进以专业队承包的方式进行长年施工,加快了工程进度,保证了工程质量,提高了林草成活率,有力地推动了水土保持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是治管结合,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巩固治理成果。项目各县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及省政府出台的禁牧令,将林草管护及时与乡政府协调,纳入乡规民约,确定专人负责,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划片签订管护责任书。积极推行舍饲养方式,充分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促进了项目建设的效益。
七是坚持以人为本,以生态建设为着力点,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近年来,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在规划思想和投资方向上,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和加强了城镇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将水土流失治理与城乡美化,旅游观光,生态休闲,人居环境紧密结合起来,满足人们对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人们欣喜地看到,这几年青海的山头变绿了,休闲纳凉的去处多了,群众高兴的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后,我们是‘脚下铺着绿地毯,头上打着遮阳伞’”,以人为本的建设思路取得了明显成效。
八是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积极开展生态自我修复实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水土保持建设的新要求,在加强人工治理的同时,依靠大自然的力量,开展生态自我修复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
回顾过去,成绩斐然,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党的十六大强调可持续发展,把保护环境资源列为基本国策,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青海省根据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新要求,确定工作思路为:遵循自然规律,搞好以沟道坝系工程建设为主体的综合治理;利用好水土资源,大力发展小流域示范区建设;建设优质高效的基本农田和饲料基地,解决农牧民的基本生计问题;注重和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扩大保护面积,逐步恢复和增加水土流失区、江河源区植被覆盖,推动生态系统的改善;巩固退耕还林的成果,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为富民强省奔小康奠定可持续利用的水土资源基础,为西部大开发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祁永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