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圆满完成 “长治”七期工程2005、2006年实施小流域初步设计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云南省“长治”七期工程2005、2006年度实施小流域初步设计工作日前已全面完成。
云南省水利厅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开展“长治”七期工程2005-2008年度实施小流域初步设计工作的通知》(水土生函〔2005〕17号)精神,始终把“长治”七期工程2005、2006年度实施小流域初步设计作为近期水土保持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首先从工作指导、组织领导、编制质量和时间安排等及时作了要求、部署。在设计过程中加强中间指导,派出技术人员到楚雄等地开展咨询和答疑,统一标准,保证质量,为按时完成初步设计工作赢得了宝贵时间。其次是组织现场初审。今年6月到7月,省水保办抽调部分州、县的技术骨干,组成2个审查组深入各项目县设计实施的小流域,对工程布局、措施配置、项目投资等逐条小流域逐个图斑进行现场审查,对不符合“长治”工程建设要求的措施一律核减,对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并限期修改完善。最后是集中评审。7月底,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在昆明对全省19个“长治”工程县73条小流域的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二次审查,从报告、图表和基础调查表进行严格的评审,要求各县无论存在问题多少一律按要求修改。通过严把评审关,全面推行现场初审、集中审查二审制,做到关口前移,保证前期工作成果质量。
目前,省水利厅已完成了省级汇总工作,并按长江委的要求对“长治”七期工程2005、2006年度实施小流域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朱晓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