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建设”通过初步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5月23日至29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对我省“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建设”进行了初步验收。23日,省水利厅张健副厅长、厅水保局李文银局长会见验收组的全体同志。验收组由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杨新汉任组长,成员有黄河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程师曹炜、中科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刘刚才等,同时,根据此次验收工作安排,厅水保局石生新助理调研员参加了省总站验收,省监测中心李志坚主任和分站所在市的水利局分管局长参加了监测分站验收。
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的工作安排,验收采用抽查方式进行,抽查比例不小于40%。我省共查验5个监测站,省监测总站和长治、吕梁两个综合监测典型站为必查单位,同时抽查临汾和运城两个监测分站。验收内容包括各级监测机构“六到位”落实情况,各级监测机构配备设备到位、安装调试、管理和使用情况,综合监测典型站的建设情况,项目建设管理费使用情况以及综合监测典型站水土流失观测设施建设及安装费的落实和使用情况等。
验收组在承建单位北京合力金桥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中关村百校信息园有限公司关于建设施工的总结汇报的基础上,听取了被验单位的自查自验汇报,审核了有关技术资料和监理单位的网络系统测试结果,一致认为,山西省“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一期工程”所配设备全部到位,经承建单位在现场的安装调试和监理单位的旁站监理,网络设备安装调试成功,其他软件和设备符合质量要求;华北汽车贸易销售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水土保持监测专用车辆按时到位,并能够做到服务于监测工作。对配备的网络设备和车辆进行了资产登记,制定了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落实专人对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了监测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转;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对设备配套资金能够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并及时按计划分解下拨到各分站。各分站对下拨的项目管理费、综合典型监测站水土流失观测设施建设及安装费,能够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做到专项管理,用于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一期工程;山西省“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一期工程”的各项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具备投入生产试运行的条件,同意通过初步验收。同时,验收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一是要求加快综合典型站监测点的建设步伐,争取6月底投入运行;二是建议此次工程建设所配备的监测专用车辆由省水保监测中心统一格式喷上“水保监测”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