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管理的意见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5年5月24日,陕西省水利厅针对陕西各地在淤地坝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印发了《陕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管理的意见》,对各有关市水利(水务)局提出如下六条管理意见:
一、加大筹资力度,尽快落实配套资金
要求各市水利(水务)局要积极会同计划、财政等部门千方百计加大筹资力度,尽快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兑现配套资金承诺,并积极督促和协调县级政府落实配套资金,以解决目前困扰工程建设的资金不足问题。同时要加强对淤地坝建设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审计和监督检查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
二、认真做好前期工作,加强计划管理
要求各市、县要进一步加大前期工作力度,严格执行《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保证前期工作质量,加快淤地坝工程可研和初步设计的工作进度。并要严格计划管理,不得随意调整省级下达的投资计划。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要求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基本建设“三项”制度。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要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淤地坝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建立企业信誉和工程质量档案,并加强对施工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督促监理单位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加强对淤地坝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促进淤地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同时要重视中小型淤地坝建设管理工作,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在计划下达、资金使用、检查验收等环节,加强监管,确保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深化建管机制改革,推动工程健康发展
要求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淤地坝产权制度、使用权制度、运行管护模式等方面的研究总结,尽快出台符合当地特点、可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淤地坝运行管理政策和办法,推进淤地坝管理机制的创新,促进淤地坝建设健康发展。同时,要把落实工程运行管护责任纳入淤地坝建设的前期工作中,进一步落实淤地坝的管护责任。
五、搞好监测和基础工作,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要求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的组织机构建设;配备应有的先进设备,充实技术力量,加大信息化建设;明确专人,搞好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及时上报季度工程建设进度和年度工程建设总结;按照有关要求,抓好淤地坝监测工作。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淤地坝工程数据库,促进淤地坝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六、明确责任,切实做好防汛工作
要求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淤地坝防汛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度汛。要把淤地坝的防汛工作纳入当地防汛管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防汛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