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座谈会在福州召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4]97号)和太湖流域管理局太管水政[2005]74号文件精神,5月27日,省监督站召集全省各设区市水保监督执法机构负责人,在福州市召开了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听取了各设区市2004年及上半年工作汇报,交流了经验,寻找了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方向。在此基础上,会议着重围绕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的内容、方法、机制、要求等进行了深入座谈和研讨,以便为下阶段研究制定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制度打下基础。 会议由陈建军站长主持并作小结,他强调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执法工作要继续重点围绕“审批、收费、监督检查”三项基本职能展开,各地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完善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委托书。二是各设区市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都要及时向省监督站报备,以便为加强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和方案编制单位资质管理提供依据。三是要按照水利部和太湖局的通知要求,加强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四是要进一步抓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各地要结合“民评”工作,进一步加强文明“窗口”建设。五是抓好业务培训,下半年打算举办水保监督执法和水保方案培训班。
(福建省水土保持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