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8-3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水保〔2015〕138号)、《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太管水土〔2015〕50号)的要求,福建省水利厅下发了《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闽水水保〔2015〕93号)。8月10日至14日,省水利厅邀请省人大农工委及部分省人大代表,开展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组一行深入平和县、长汀县、宁化县,查看了部分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及赣州至龙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宁化行洛坑钨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现场,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有关单位的汇报。检查组认为各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各项水土保持工程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检查组还对各地及各生产建设项目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要求。
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水利局,有关县(区、市)政府及水利局,生产建设项目业主等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专项检查。
福建省水利厅水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