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河南省南阳市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3-04-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源头的河南省南阳市,为了确保流域水质洁净,在不断加大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同时,还积极推进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依法防治水土流失,逐步实现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南阳市是一个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大市,1999年,该市被长江水利委员会确定为长江流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市,此后,淅川县、西峡县、桐柏县、内乡县、方城县和邓州市等县市又被列为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全市以此为契机,狠抓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水土保持法》,推动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主要工作上,该市重点抓好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全面清理了水土保持规范化文件,统一了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健全和完善了水土保持规章制度,为水保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全市有11个县市区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共有专兼职水保执法人员428人,全部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是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制止了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为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市水利局与计委、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做到新上项目不编制水保方案,不做环境影响评价,计委不予立项,从源头上为水保“三同时”制度把好关,增强了各有关部门、单位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意识。
    三是依法查处水保违法案件,制止了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近年来,该市各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严重破坏水土资源、造成人为水土流失的违法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维护了《水土保持法》的严肃性。止目前,全市共查处各类违犯水保法案件350多起,初步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
    四是水保“两费”征收与使用进一步规范。该市水保执法工作经过多年的开展,逐步克服了过去那种水保执法“三权”分离、执法目的不明确、重收费而轻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简单随意化等问题。在规范执法收费的同时,狠抓恢复治理示范工程,全市先后完成水土保持示范工程30多处,使全市水保恢复治理示范工程在规模、质量上有了新的突破,树立了水保执法的良好形象。
 
473003 河南省南阳市水利局 杨文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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