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大同第二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通过水利部批准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1-09-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9月12日,水利部批准大同第二发电厂二期扩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大同第二发电厂位于大同市南郊七里村,属大型火电基本建设项目。该电厂一期工程6×200兆机组已于1984年先后投产发电。二期工程扩建规模为2×600兆空冷机组,工程投产后全厂总装机容量达2400兆。施工准备期从2002年6月1日开始,2003年4月开工,总工期56个月,2006年7月31日投入商业运行,2007年1月31日第二台机组投入商业运行。电厂一期已建成两回500千瓦输电线路直送北京,出线方便。本工程的建设对京津唐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及减轻晋煤外运压力等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减少该工程的水土流失,保持生态平衡,2001年5月,受该电厂委托,北京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2001年6月10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大纲进行了评审,提出了补充完善意见。在此基础上,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国电电力大同第二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7月9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了国电电力大同第二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预审会议,通过了对该方案的预审。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总投入5659万元,在工程建设期及运行期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控制本工程建设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防止扰动面的土壤大量流失,维护工程安全运行,绿化、美化环境,恢复改善工程占地区占压、挖损、扰动破坏的土地及植被资源。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后,将使工程占地区内的水土流失得到很好的控制,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对电厂与周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促进大同市的工农业生产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监督处   姜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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