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编报

临时方舱医院是否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3-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咨询内容

你好,我市因疫情防控需要,临时修建了方舱医院隔离点,隔离点占地约130亩,发改委批复了方舱医院实施方案,请问此类项目是否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精简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推进生产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通知》(办水保〔2020〕38号)规定,对医院、医药用品制造等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自行作出承诺,并按承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免于审批,待疫情结束项目完工后自主验收并履行报备手续。因此,对于您提到的临时方舱医院不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针对具体项目,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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