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编报

旅游项目中,有流转的林地,林地不开发建设只需要建设看护人员的房屋,这部分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和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吗?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4-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咨询内容


一个旅游项目中,有流转的林地,林地不开发建设只需要建设看护人员的房屋,这部分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吗?如果编制了需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吗?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问题一:按照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您提到的旅游项目(含流转的林地等所有建设内容)应当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问题二: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因此,您提到的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占用土地面积指的是征占用土地的全部面积,不是其中项目建设占用的土地面积。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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