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情形?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4-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咨询内容
      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缴纳义务人应当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三)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 请问2012年审批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2015年1月正式开工建设,是否符合免征情形?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您提到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如果是按照相关规划开展的,则属免征情形,可以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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