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07-1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自治区)水利厅,黄河水利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关于切实做好主汛期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淤地坝工程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近期淤地坝安全运用专项检查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防汛责任落实
    根据气象预测,今年主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黄河流域部分地区可能发生暴雨洪水,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形势不容乐观。黄土高原地区七省(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真正把淤地坝纳入地方各级防汛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对淤地坝防汛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每座淤地坝值班或管护人员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切实将淤地坝防汛责任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要坚决防止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立足最不利情况,周密部署,针对薄弱环节细化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坚守岗位履职担责,切实做到思想、责任、组织、预案、措施“五到位”。要严肃防汛纪律,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问责。
    二、加强巡查值守和信息报送
    黄土高原七省(区)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建立与防汛、水文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掌握雨情汛情,遇强降雨过程,提前将雨情信息通知到各级防汛责任人和每座淤地坝的值班或管护人员。值班或管护人员要加强巡查值守,必要时增加值守力量,密切监视坝体和泄水设施运行状况,一旦发生汛情、险情,第一时间向有关防汛指挥部和主管部门报告,为有效应对暴雨洪水、及时处置险情争取时间。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对各级防汛责任人、每座淤地坝值班或管护人员在岗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杜绝脱岗情况的发生。
    三、完善淤地坝防汛预案
    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按照黄河防总办公室印发的《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防汛预案编制规定》要求,抓紧完善淤地坝工程防汛预案,做到骨干坝和中型坝一坝一预案,特别是下游有重要设施和去年完成除险加固未接受洪水考验的淤地坝,要进一步明确预警、抢险、避险方案和人员转移的组织、程序、范围、人数、地点、路线、方式、措施、负责人等,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防汛指挥人员要熟悉掌握防汛应急程序和要求,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发布预警,果断启动防汛预案,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做好受威胁人员的转移工作,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
    四、确保在建除险加固工程度汛安全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作,切实加强在建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度汛安全管理。项目法人要科学组织、精心安排,在确保满足度汛要求、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同时要制定度汛应急预案,落实好险情应急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项目法人与有关参建单位要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度汛责任,对施工区、生活区和工程影响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加强观测和预警,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汛情险情,确保施工人员和工程影响范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淤地坝运行管理
    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加强淤地坝运行管理,对淤地坝蓄水情况再进行专门检查,严禁淤地坝蓄水运用,所有淤地坝都必须排空运行,发现违规蓄水立即整改。要切实加大主汛期淤地坝巡查、排查力度,密切监视坝体、放水、排洪等设施运行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遇降雨时,每座淤地坝值班或管护人员须24小时巡查,及时掌握坝体、卧管孔塞、出口明渠、消力池、涵洞、溢洪道的安全情况,做好记录,并履行好维修养护、报汛预警、应急处置等职责。
    六、强化防汛责任人培训
    各地要加强对新上岗相关防汛责任人淤地坝防汛知识和要求的培训,使每一位防汛责任人都明确自己的责任、职责,提高防汛抢险救灾指挥和履职能力。要重点加强每座淤地坝值班或管护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淤地坝防汛安全管护责任、报汛程序、预警方式、险情处置和日常维修管护等要求,增强值班或管护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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