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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土保持综合监管与服务平台顶层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03-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水土保持综合监管与服务平台顶层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综合监管与服务平台顶层设计。
    (二)项目编号:BRR17-ZB1-ZB-05-07。
    (三)采购项目用途:为科学、全面、系统、有序的推进落实好全国水土保持监控能力建设,建设好国家水土保持综合监管与服务平台,需要在全面评估现有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现状基础上,做好顶层设计工作,统筹做好国家水土保持综合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升级改造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监测评价管理、信息发布与服务等子系统,建设水土保持综合监管数据库,提升国家水土保持综合监管能力及其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为国家水土保持综合监管、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监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和支撑。
    (四)采购项目数量及内容
    1.采购数量:一个标段。
    2.采购内容
    (1)国家水土保持综合监管与服务需求调研分析与评估
    采用收集资料、问卷调查、座谈、现场参观考察、信息系统演示等多种调研方式,对相关水土保持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与服务需求和现状进行广泛调研,对水利、国土、环保、林业等行业监管与服务系统或者平台建设现状、成功经验、存在问题以及相关信息化先进技术进行专题调研。同时对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与评估,对七大流域机构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土保持监控能力建设需求进行调研分析,汇总分析水土保持综合监管与服务平台功能需求与建设现状,编写调研分析评估报告。
    (2)国家水土保持综合监管与服务平台顶层设计
    在调研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综合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功能需求分析,编写平台需求分析报告,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并修改完善需求分析报告;基于需求分析报告,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综合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初步设计,对该平台的总体结构、子系统组成及功能性能与技术实现、系统集成方案、招标方案、运行管理方案等进行设计,编写平台初步设计报告,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并广泛征求各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意见,根据专家咨询意见和反馈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完善,形成最终的平台初步设计报告。设计报告重点要包含以下几项业务内容:
    ①平台设计总体构架方案。基于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现状以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综合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需求,统筹水利部、七个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纵向管理要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监测评价、信息服务等横向业务内容,水土保持信息系统升级开发、基础数据平台建设、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标准与制度等建设任务,提出水土保持综合监管与服务平台总体建设构架设计方案。
    ②业务应用系统升级设计方案。在全面分析评估现有水土保持信息系统建设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水土保持综合监管管理需求,系统提出基础平台框架软件、监督管理系统、综合治理系统、监测评价系统的建设设计方案。并根据新时期水土保持公众服务的要求,提出水土保持信息服务系统设计方案。
    ③基础数据整改造设计方案。在充分调研水土保持数据资源建设的基础上,根据“水利一张图”建设要求和标准,提出水土保持数据资源(包括生产建设项目监管、综合治理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监测等业务信息资源)整合改造和建设的总体设计方案,明确整合改造数据资源范围、整合改造工作内容、建设标准和要求、安全管理以及建设工作量。同时,对未来新产生的水土保持数据资源提出规范设计要求。
    ④信息基础环境与网络安全设计方案。在充分调研现有水利信息基础设施和网络环境建设的基础上,根据水土保持信息化未来建设需求,提出信息存储、计算、网络安全等信息基础环境提出设计需求。
    ⑤信息标准规范和制度框架设计方案。在现有水土保持信息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梳理提出完善的水土保持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管理制度体系框架与内容要求,为进一步开展水土保持信息标准规范与制度建设奠定基础。
    ⑥经费预算与进度安排方案。基于目前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现状,按照初步设计深度提出经费预算方案、建设进度安排建议,并根据任务需要分解到不同的管理层级与任务内容。
    (五)采购项目简要技术要求: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验收标准。
    注:投标人应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可以仅对部分内容投标。
    (六)预算金额:120万元。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起至2017年10月31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三)应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四)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接受潜在供应商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能够证明独立法人资格的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供查验,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
    说明:标书款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地址、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联系电话);②一般纳税人证明(有“一般纳税人标识”的税务登记证或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本单位给其他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或税务局网页截图)。如未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则一律开具普通发票。
    (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 (RMB¥500.00),售后不退。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招标二部)。

    六、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4月11日9时30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水土保持监测网、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院7号楼贵都国际中心A座10层 
    联系人:孙云
    联系电话:010-6320710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11号楼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邮编:100070 
    联系人:陈凯强、申少帅 
    联系电话:010-53105823 
    传真:010-53105888 
    电子邮箱:chinabrr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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