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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5-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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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至11日,龙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昌建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琼珊、秘书长张亮春等参加检查。副市长廖深洪,长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勇,副主任谢劲松,市人大代表及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察看了长汀县水土保持、生态治理等情况,听取了市政府、长汀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检查组指出,《条例》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依法治理有待加强、局部生态比较脆弱、监督管护力度不够等问题。

检查组强调,要牢记殷切嘱托,扛起使命责任,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推进《条例》实施。要强化宣传引导,推进依法治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贯彻实施《条例》、依法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治理成效,把握好治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推动“两山”价值转化,努力实现水土流失治理“全胜”目标。要对标对表《条例》,狠抓治理落实,从加强规划与保护、保障与促进、生态文化培育、监督考核、法律责任落实等方面入手,狠抓水土流失治理,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供稿:福建省水利厅水保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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