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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再造流程实现水土保持全链条监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8-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年来,日照市东港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聚焦水土保持监管流程再造,全面重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全链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生态保障。东港区成功创建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水利部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构建立体化工作体系。针对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执法权划归综合执法部门,水利部门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坚持长效常治、积极建章立制,推动水土保持工作朝着更加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设立一个服务中心。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成立东港区水土保持监测和防汛抗旱服务中心,明确编制职责,推进区水土保持工作有力有效落实。成立一个工作专班。东港区水利局联合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配套制定《东港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构建起“政府高位推动、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一套征收机制。通过现场咨询、设立宣传栏、发送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提高生产建设单位依法缴费意识;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为办事企业办理事项提速缩时;依托“河湖长制”平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点带面推动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2021年以来,东港区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达1191.075万元。

二是突出流程再造,打造全链条监管模式。转变机构改革后水利部门只能参与项目中、后期监管的被动局面,创新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模式。下好事前立项“先手棋”。将水利部门作为常规单位列席区政府城建专题会议,在项目规划环节即参与研究,变事后监管为源头掌控,为生产建设项目编制水保方案、立项审批、自主验收提供全过程保障服务。当好事中跟踪“领跑者”。采取“互联网+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加大自主验收核查力度,变“跟着管”到“领着跑”。打好事后整治“攻坚战”。依托“天地一体化”监管平台,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通过“遥感监测+现场核查”、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联合执法等方式,充分了解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目标时限,确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深入建设现场下达《责令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发放《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明白纸》,对部分未按期整改的建设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电话提醒等方式,督促其及时完善手续、履行义务;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违法必究、查处必严,实现监管全覆盖。

三是聚力便民利企,提供靠前式精准服务。坚持“三个靠前”主动作为,精准服务企业群众,切实优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增强全区上下水土保持意识。靠前评估。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对空港新材料产业区、高端装备制造区开展水土保持区域化评估,简化园区入驻企业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缩短行政审批时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现了让企业省心省事、快步上马。靠前引导。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单行本、水保法摘要等1000余份,深入企业讲解政策法规及工作程序,强化事前引导,有效降低生产建设单位的违法风险和事后整改投入。靠前宣传。积极开展“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识,进一步营造全区“关心水保、支持水保、重视水保、参与水保”的浓厚社会氛围。

(供稿:日照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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