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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县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6-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从江西省水利厅获悉,信丰县水土保持局荣获“2012年度江西省水行政执法先进单位”,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水保局。
    多年来,信丰县十分重视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江西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执法巡查,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为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做出了显著成绩。主要是突出“四个亮点”强化行政执法:
    一是突出“方案审批”规范化
    信丰县始终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规范化作为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水土保持窗口,通过窗口展示水土保持行政执法的形象和权威,一方面有利于部门协作与把关,有效做到联审联批,另一方面可彰显水土保持行政执法的地位,体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权。同时信丰县水保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行专家评审会议制度,组织水保、环保、水利、林业、矿山等相关部门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水土保持方案经修改完善合格后再呈报颁发批复文件,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更具科学性、政策性和权威性。
    二是突出“案件查处”协作联动机制
    信丰县把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作为提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的关键。采取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等形式开展执法取得了较好的实效:一是借力人大代表视察抓执法。坚持每年主动向县人大报告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工作,取得县人大的支持;县人大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集中开展两次执法检查活动,集中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部门协作联动执法,形成水保行政执法合力。如稀土和煤矸石开采等项目涉及到矿产、安全、环保等部门,该县水保局就主动与这些部门沟通,建立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推动了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三是借力省市水保主管部门抓执法。该县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省市水保主管部门汇报,借助上级的力量推动全县水土保持行政执法。
    三是突破“城市建设”水土保持执法瓶颈
    长期以来,信丰县城市建设水土保持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成为制约全县城市建设水土保持工作的瓶颈。为此,信丰县政府于2010年9月正式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列入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审批前置条件,要求县行政服务办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纳入行政审批程序管理,县发改委、规划建设局、国土局等单位未经县级以上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审批的房地产等建设项目不予立项审批。该项政策运行二年多来,共审批城市建设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2件,城市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100%。
    四是突出“档案管理”标准化
    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是信丰县水保局开展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基础。一直以来该县十分重视该项工作,通过“档案管理”的标准化管理为行政执法提供依据和保障。一是投资建设专门的行政执法档案室,添置必备的橱柜和用具;二是指定专人主管,执法人员共同参与;三是科学归档,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时进行,方便查询和管理。
    撰稿:信丰县水土保持局 郭和生 供稿 郭和生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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