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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陕蒙监督局组织督查陕西省榆神矿区神木香水河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5-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规定,按照黄委及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统一部署,2013年5月23日,晋陕蒙监督局组织榆林市水土保持监督总站、神木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对陕西省榆神矿区神木香水河矿井及选煤厂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陕西省榆神矿区神木香水河矿井及选煤厂位于神木县城西南16公里处榆林至神木公路南侧,井田东北隔包西铁路与凉水井井田为邻,水利部于2009年4月8日以水保函﹝2009﹞127号批复了水土保持方案,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11月24日以发改能源﹝2011﹞2492号予以核准。工程建设规模120万吨/年, 2013年4月开工。
    督查组经过实地勘查,查阅资料,听取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的汇报后,认为建设单位在成立了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后,制定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实施了临时办公区地面硬化、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但还存在水土保持工程、植物措施滞后,缺少截排水及临时防护措施等问题。
    督查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学习,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的作用,6月10日前上报整改方案并认真实施,9月15日完成整改,切实落实水土保持责任,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建设单位表示:将认真按照督查组的意见,联合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对照水土保持方案,深入开展自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按要求做好各项水土保持工作。
    通讯员 陈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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